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

[界別索引]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或澳門全國人大代表)是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人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行使國家立法權的代表,代表名額為12人。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



第十一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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